案件故事 A 線

那張匯款單,勾了「經詢問」

攔截點臨櫃關懷提問查驗或通報端觸發但未攔下

經過被害人這一側

2022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 點 13 分,一位被害人臨櫃匯出 130 萬元。他是被 LINE 上一個叫「林雅雯」的人說動的——「可協助操作股票投資獲利」。

錢進的是一個陌生女子的帳戶。她不認識他。

一個半小時後,上午 11 點 45 分,同一筆 130 萬從這個帳戶匯出去了。也是臨櫃。辦理的就是帳戶的主人——她被人載到銀行分行,照著指示把錢轉到下一個帳戶,收了 5,000 元。

她後來在警詢裡說出了那天櫃檯前發生的事:

「他們說這是〔被害人〕要購車之款項,並教我跟行員說〔被害人〕與我是表兄妹,該筆款項係阿公遺產」
「我不認識〔被害人〕,與他也無財務糾紛及恩怨」

法院向銀行調來了那張匯款申請書。上面勾著一格:

「經詢問:客戶認識匯款之受款人且用途正當」

破綻判決獨佔的一段

被害人察覺受騙報警後,反詐騙專線紀錄表、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、警示帳戶通報全部啟動——帳戶被凍結時,每一筆進出、每一張匯款單、櫃檯監視器都在。

她受審時辯稱,匯款當時曾請承辦行員「不要轉出去」。法院不是聽聽就算,而是發函問了銀行。銀行回覆:該筆交易是她本人以帳戶內存款臨櫃匯出,未曾提及此事——再附上那張勾了「經詢問」的申請書。

同一道防線,詐團教人怎麼騙過它,法院用它來定罪。那一格勾選,最後成了「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」的證據:明知不是表兄妹、明知沒有阿公遺產,仍配合說了。

她被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。她在這件事裡拿到的全部報酬,是 5,000 元。

攔截點本來可以停下來的那一步

臨櫃關懷提問是整條詐騙鏈上少數「一定會發生的面對面盤問」。詐團當然知道,所以話術是預先準備的。判決留下了罕見的完整證據鏈:教話術的過程(警詢供述)、話術生效的證明(勾選的申請書)。

那她呢

這一件還有另一條線。她自己是在臉書找工作時遇到「阿寶」的,帳戶被拿走、被載去銀行、教她說詞——她的說法是找工作被利用;法院的認定是:高職畢業、有工作經驗,對「帳戶收到來路不明的錢再轉走」意味著什麼,不可能不知道。

出處

判決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 · 詐欺等案件(第一審判決)
審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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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文核對
本則〔判〕引文均通過原文逐字比對(NFKC 正規化後子字串驗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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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詐儀錶板案例自述 1 則。另一個人的經歷,因同手法而收錄,不是本案當事人。
編輯
攔截點的成立理由與給讀者的建議由本專案撰寫,屬詮釋,非判決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