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故事
B 線
第二次
借錢
他三十八歲,高中畢業,自己開一間泡沫紅茶店,家境貧寒。2019 年 8 月,他缺錢。
「我於108年8月間因缺錢,在網路上看到借款廣告,後來再加入對方的LINE,對方自稱陳專員,我沒有看過本人,也不知道他的公司名稱及地址,對方說可以借錢給我,但要我提供帳戶」
「我有遲疑一下,因為我之前有發生過類似的事件」
「類似的事件」是指:他上一次申辦貸款交出帳戶,帳戶被詐團拿去騙了別人,他被法院判過刑,判決已經確定。
「我問對方說為什麼要先提供帳戶,對方說要交給會計去審核帳戶是否有正常使用、可否提領」
「對方說借款後提款卡及簿子要放在他那邊,如果我之後有借款成功的話,之後就把本金及利息存到我的帳戶讓會計提領」
「我當時覺得對方說的有點奇怪,我有遲疑,但是當時急著要用錢」
當晚九點半,他在超商用交貨便,把存摺、提款卡,和一張寫著密碼的紙條,一起寄了出去。
另一端
兩天後,臉書上出現一則「代辦貸款」的廣告。一位也缺錢的人看到了,聯繫之後,「同意給付代辦貸款之保證金」,三天內分三筆匯了 38,000 元——匯進他寄出去的那個帳戶,隨即被提領一空。
法院怎麼看「第二次」
「顯與一般貸款流程有異,且其對於自稱『陳專員』之人真實姓名、公司地址、聯絡電話等資料亦一無所知」
「被告前曾提供帳戶予犯罪集團使用作為詐欺工具,經判決確定……竟未生警惕」
判決結果:幫助詐欺取財,有期徒刑三月,得易科罰金。被害人損失 38,000 元。他自己,依然沒有借到錢。
為什麼會有第二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