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故事
A 線
五位專員
攔截點偽造文書或證件集團反制物證觸發但未攔下
經過被害人這一側
2024 年 5 月 17 日,一位「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的專員」到超商向她收了16 萬元投資款,出示工作證,交給她一張公司收據。
5 月 22 日,另一位專員來收了 25 萬。5 月 31 日,第三位,33 萬。6 月 12 日,第四位,62 萬。7 月 4 日,第五位,80 萬。
七個星期,五位專員,216 萬。每一位都有工作證,每一位都留下收據,而且每一位都是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名字。
判決把這五位專員的來歷寫得很清楚:
「從本案詐欺集團不詳成員處取得,或自行至超商列印偽造之〔證券投顧公司〕收據及偽造之工作證後,再各於附表所示時間、地點,出示前揭偽造工作證,以附表所示之假名佯裝為〔該公司〕專員,向〔被害人〕收取如附表所示款項,再交付前揭偽造收據予〔被害人〕而行使之。」
五個車手。五個假名。工作證和收據,有些就是去超商印的。
破綻判決獨佔的一段
「嗣經〔被害人〕驚覺受騙,報警處理,經警循線追查,而悉上情。」
本件被告是收第一筆 16 萬的那位:高中肄業,做招牌吊掛,月收入約 3 萬 5,要扶養父母,經濟勉持;判決記載他自稱沒拿到報酬。法院量刑時寫的是「造成告訴人財產損失及精神痛苦」。